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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系低修規定

本系對於低修審查相當嚴謹,特此敘明!
 
大學部學生每學期應修習學分數,第一至第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十六學分;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。
 
本系對於同學的低修申請採從嚴審查,有極其特殊原因、生病或重大變故,確實無法到校上課者始可提出申請,且申請後需經本系教授們開會討論後才能決定。
 
請同學於選課時審慎決定,並把握在校修課機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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